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13811432784
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 姚平律师

    • 帮助过 169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姚平

    2022-12-09 17:13:23

    立即咨询
    离婚案件双方均有大额支出,各自的解释对方均不认可,案件难道要陷入僵局,并不是可以申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 姚平

    2023-06-29 09:26:15

    立即咨询
    情感危机化解 是不是时常感觉疲惫,与TA鸡同鸭讲?是不是频繁产生怒火,和TA针锋相对?是不是总会唉声叹气,拿TA无可奈何?如何化解矛盾,做到知己知彼,有效沟通,来优天赋-情感危机化解讲座告诉您。利用2000多年传承至今的数字技术,让你看懂TA的人生说明书,打开幸福法门!
  • 姚平

    2024-07-02 16:43:11

    立即咨询
    客户从离婚到离婚后财产纠纷,期间的辛酸历程一直有我们专业团队的陪伴,满意是最好的回答
  • 姚平

    2024-02-05 16:22:29

    立即咨询
    结婚 婚姻背后,越是简单,越容易被忽视的东西才是意义所在,结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励,遇到事情能有个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时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励、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饭,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个温暖的拥抱、我开车,你坐在副驾驶,车里放着外面喜欢的音乐,买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长,如果有个相知相伴的人陪伴着走完这一生。这大概就是结婚的意义。
  • 姚平

    2022-12-06 21:42:42

    立即咨询
    一份特殊的调解书,离婚时男方给成年的儿子一笔结婚的费用给予大女儿保管,待儿子结婚时用到儿子身上,无疑不说到离婚这个地步,双方确实已经很难相信对方。
  • 姚平

    2024-06-14 16:35:18

    立即咨询
    婚姻是人生中一段至关重要的旅程,在爱与被爱之间,我们该如何实现婚姻的幸福长久呢?如何实现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家业长青? 6月14日,一家开展《情感危机化解》讲座的律所+专家老师领衔的调解中心团队+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律所,独家发布婚姻系列手册!无论你处在人生哪个阶段、遇到哪些问题,我们不仅仅懂法律,还懂你、懂TA,懂行为背后的原因,从而帮你策划多元化解决方案!
  • 姚平

    2022-12-02 15:57:27

    立即咨询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姚平

    2022-11-29 18:26:06

    立即咨询
    经过几年的时间,终于获得了好的结果,客户邮寄来的锦旗,让我们拍照给他帮我们做个宣传,感谢客户对我们的信任。
  • 姚平

    2024-11-22 14:17:41

    立即咨询
    通州法院第三审判区开庭,离婚财产分割,流水再多,最终要可视化成一张表,有人说,到了最后就不要算账了,也有人说,到了最后尤其要算账,每个离婚案件都有其独特性,说的都没错,离婚见人性🙏
  • 姚平

    2022-12-07 13:57:29

    立即咨询
    🚩出轨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出轨从来都不会有happy ending,因为即使最后开花结果,双方都知道底下埋的是背叛的骸骨。以前出轨只是承担道德谴责,现在不一样了,民法典针对出轨有了新的规定: 1.出轨属于婚姻过错,离婚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还要支付婚姻损害赔偿; 2.长期与婚外异性同居或者以夫妻名誉共同生活,又或者另外领取了结婚证,都属于重婚罪,最高可判三年; 3.转给小三的钱法律规定要全部返还; 婚姻这个围城,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样坚固宏伟,你走进它,才发现破败不堪。更多时候,你需要用智慧去抵抗外面的风风雨雨。
  • 姚平

    2025-01-19 16:37:28

    立即咨询
    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诉讼,不一定就要和对方针尖对麦芒,也不是要把离婚诉讼进行到底,客户的诉求是第一,友好和平的解决双方的情感问题,让客户重归宁静生活。
  • 姚平

    2022-09-05 11:54:28

    立即咨询
    🚩抚养费要一次性支付吗?请看下图⬇?
  • 姚平

    2022-12-09 16:42:16

    立即咨询
    在各大法院陆续出现离婚证明书,不但是前段婚姻的结束,希望是拿到证明书的人开启新的生活,人生短暂,珍惜每一天🌹。
  • 姚平

    2022-11-30 18:58:16

    立即咨询
    离婚,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2年? 分居2年就一定解除婚姻吗?
  • 姚平

    2023-05-05 09:22:31

    立即咨询
    🚩军人的退伍安置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或者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则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例如:若配偶一次性取得复员费30万元,而其入伍年龄为20岁,夫妻结婚10年,则该复员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为:30万÷(70-20)×10年=6万元。
  • 姚平

    2022-11-24 17:00:22

    立即咨询
    孩子两岁多,抚养权能归男方吗?本案中,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共同生活,且综合男方及男方父母经济条件,最终在律师多方努力下,成功劝服女方不争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 姚平

    2022-11-30 16:58:15

    立即咨询
    🚩《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姚平

    2024-02-07 15:16:30

    立即咨询
    红包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姚平

    2023-12-29 12:41:22

    立即咨询
    海淀法院立案中心今年6月5日已迁至新址,各立案点及受理范围如下↓
  • 姚平

    2022-12-18 19:17:49

    立即咨询
    为购置二套房少出首付比例,男方将其名下首套房以买卖之名过户到女方父亲名下,实际并未支付房屋对价款。 时间很快,七年已过,男女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涉诉,诉争房产因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 以诉促调,找到各方共同在意的点,为委托人排忧解难,成功将涉案房屋过户给男方儿子所有,各方再无争议,也避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对峙和冲突。